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选项B,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选项C,纳税人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知识点拓展】
1.契税的税收优惠——全国法定免税: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②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 养老、救助;
③纳税人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⑤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⑥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契税的税收优惠——临时减免税情形(部分)
①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②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拓展练习
(1)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应当缴纳契税(抵债全额缴,交换差价缴)。本题中,获得房屋权属的谢某是契税的纳税人;(2)谢某取得了90万元的房屋,应纳契税=90×3%=2.7(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契税由房屋、土地权属的承受人缴纳;(2)甲公司出售仓库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甲公司不必缴纳,但甲公司承受门面房权属时则应缴纳契税;(3)甲公司应缴纳契税税额=260×4%=10.4(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97万元)作为计税依据;(2)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计税价格×税率=97×3%=2.91(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计算:


(1)“老张补差价”,老张是多付差价的一方,应由老张缴纳契税,排除选项A、C;(2)应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即老张应缴纳的契税=20×3%=0.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B、D,房屋的典当、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征税范围:

[注意]此类题目主要判断是否发生权属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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