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不是以“一年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选项D,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不是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知识点拓展】
每次收入的确定:
1.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1次。
3.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
4.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拓展练习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选项C);(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D);(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选项A)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选项B,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虽然在境外工作,但张某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非“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题干所述内容正确。
【知识点拓展】
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选项A、B、C、D,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知识点拓展】
“律师”相关所得辨析:
①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从兼职律所取得工资薪金,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税。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选项B,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属于价格折让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选项A、C、D当选。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