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D,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员工的补助、津贴,其实质并非真正的误餐补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拓展练习
虽然在境外工作,但张某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非“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财产转让所得征税范围:


(1)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实际发生1 000元,超过限额规定,按照限额800元扣除,剩余的200元可结转以后月份扣除;(2)净收入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6 000-400-800=4 800(元);净收入额4 000元以上,减除费用为20%;(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4 800×(1-20%)×10%=384(元)。
【知识点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5 000-5 000-3 000-2 500=4 500(元);(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 500×3%-0=135(元)。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选项A,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选项C,大病医疗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未纳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任何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扣除。
【知识点拓展】
1.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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