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项税额=2000×13%=260(万元)。

(2)加计抵减前应缴纳增值税=260-2000÷(2000+500)×150-3=137(万元)。

(3)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2000÷(2000+500)×150×15%=18(万元)。

(4)该企业实际应缴纳增值税=137-18-0.5=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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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180)×9%=124.2(元)。

(2)取得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6000÷(1+3%)×3%=174.76(元)。

(3)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000÷(1+5%)×5%=142.86(元)。

(4)该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4.2+174.76+142.86=44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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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D当选: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该服务既没有在境内消费,销售方也不是境内单位和个人,故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并已抵扣进项税额后,用途改变专用于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应按照下列公式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

(2)该公司业务(4)应转出进项税额=2.6×(20-8)÷20×100%=1.5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该公司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9%+3×6%-1.56=3.1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业务(1)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该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的销项税额=(680-63.6-60-24-21-1.8)÷(1+6%)×6%=28.85(万元)。

(2)业务(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旅游公司出租门市房的销项税额=12÷(1+9%)×9%=0.99(万元)。

(3)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8.85+0.99-3.12=2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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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增值税销售额的规特殊定,说法正确的有(  )。
  • A.融资租赁服务可以扣除本金及利息
  • B.金融商品转让年末负差可以结转到下年继续抵扣
  • C.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D.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 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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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航空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43+2)×9%=4.05(万元)。

(2)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车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0.5万元。

(4)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5÷(1+5%)×5%=0.24(万元)。

(5)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长途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3÷(1+3%)×3%=0.09(万元)。

(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0.5+0.24+0.09=4.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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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现行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提供餐饮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从超市购进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B.食品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C.乳品厂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
  • D.提供餐饮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其自产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E.食品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选项B,食品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C,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销售货物的税率是13%,扣除率就是13%;销售货物的税率是9%,扣除率就是9%。

选项D,纳税人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选项E,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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