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销项税额=2000×13%=260(万元)。
(2)加计抵减前应缴纳增值税=260-2000÷(2000+500)×150-3=137(万元)。
(3)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2000÷(2000+500)×150×15%=18(万元)。
(4)该企业实际应缴纳增值税=137-18-0.5=118.5(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A,购进的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选项B、D,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1)业务(1)销项税额=(50+20+65)÷(1+6%)×6%=7.64(万元)。
(2)业务(2)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销项税额=(1200-2000×50%-80)÷(1+6%)×6%=6.79(万元)。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支持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业务(3)的销项税额为0。
(4)2026年第二季度销项税额=7.64+6.79=14.43(万元)。
(1)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租入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的,按销售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租入门市房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1+3%)×3%×[(50+20+65)÷(1+6%)+(1200-2000×50%-80)÷(1+6%)]÷[(50+20+65)÷(1+6%)+(1200-2000×50%-80)÷(1+6%)+100]=0.21(万元)。
(2)纳税人购进的自动存取款设备入账价值低于500万元,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0.21+113÷(1+13%)×13%=13.21(万元)。
(1)该商业银行位于县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5%。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22×(5%+3%+2%)=0.12(万元)。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因此甲运输企业外购桌椅赠送给贫困小学属于视同应税交易,应征收增值税。
(2)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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