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拓展练习
(1)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并已抵扣进项税额后,发生非正常损失,应按照下列公式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①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净值率;
②净值率=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
(2)该设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4.6×(420-35)÷420×100%=50.05(万元)。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的,按发票注明的买价乘以9%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2)收购烟叶缴纳的烟叶税应计入农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
(3)该烟厂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0×(1+20%)×9%+5÷(1+9%)×9%=6.89(万元)。

(1)航空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43+2)×9%=4.05(万元)。
(2)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车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0.5万元。
(4)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5÷(1+5%)×5%=0.24(万元)。
(5)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长途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3÷(1+3%)×3%=0.09(万元)。
(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0.5+0.24+0.09=4.88(万元)。

(1)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9%税率。
(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甲物业公司当月销项税额=100÷(1+6%)×6%+40÷(1+9%)×9%=8.96(万元)。
(4)甲物业公司当月进项税额=9(万元)。因当月销项税额8.96万元<进项税额9万元,甲公司当月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缴纳增值税=0(万元)。
(5)甲物业公司简易计税方法应缴纳增值税=10÷(1+3%)×3%=0.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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