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乙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成立时起,乙公司即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赵某是乙公司的总经理。2024年底,甲公司的股东们发现赵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乙公司财产。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甲公司书面请求乙公司监事会起诉被拒绝后,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B.

    持有甲公司0.5%股份的钱某书面请求乙公司监事会起诉被拒绝后,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

    已连续200日合计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张某和刘某联名书面请求乙公司监事会起诉被拒绝后,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

    持有甲公司1%股份的孙某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来源:制胜好题-第六章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符合上述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符合上述规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2)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全资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股东钱某的持股比例不符合要求,选项B不当选。股东张某和刘某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时间都符合要求,选项C当选。股东孙某未先书面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且不知其持股时间,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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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 B.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董事会决议
  • C.债权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决议内容的审查为严格的实质审查
  • D.债权人对法定代表人能否代表公司订立担保合同的审查为严格的实质审查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对公司机关决议内容的审查一般限于形式审查,只要求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即可,选项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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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2022)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约定甲以某专利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丙以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以专利权出资无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但须许可公司使用该专利
  • B.乙可以劳务出资,但应当由甲、乙、丙三人协商定价
  • C.丙可以股权出资,但必须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 D.甲、乙、丙实际缴纳出资后,才能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选项A不当选。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B不当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先设立登记,股东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限实缴出资,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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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乙为其实际出资人,甲、乙就该事项形成书面合同,约定投资收益归乙所有。2024年10月,甲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市价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乙之间的约定无效
  • B.甲乙之间就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甲可以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由否认乙的权利
  • C.丙可以取得该股权
  • D.因股权转让所导致乙的投资权益损失,乙可以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其他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选项A不当选。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不当选。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的规则处理。本题中,甲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市价出卖给不知情的丙,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选项C当选。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由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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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甲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 B.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 C.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 D.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张某、王某和李某的表决权合计为56%,王某和李某的表决权合计为51%,均未达到2/3以上的法定要求,选项A、C不当选。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选项B当选。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张某的表决权仅为5%,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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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移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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