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2)应缴纳的资源税=200×6%×50%+(180-50)×5%×50%=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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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2)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3)甲铜矿厂应纳资源税=[200-5-2-60÷(1+13%)]×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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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资源税准予扣减外购应税资源产品购进金额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的,未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 B.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的,直接扣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后的余额确定计税依据,当期不足扣减的,可以结转下期扣减
  • C.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直接扣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后的余额确定计税依据,当期不足扣减的,可以结转下期扣减
  • D.纳税人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直接扣减外购选矿产品购进金额后的余额确定计税依据,当期不足扣减的,可以结转下期扣减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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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 A.纳税人销售额中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
  • B.纳税人销售额中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均不含增值税税额
  • C.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直接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产品销售额
  • D.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4)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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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其中既有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又有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按照免税、减税项目的产量占比方法分别核算确定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当期免税、减税项目应税产品销售额=当期应税产品总销售额×(当期免税、减税项目应税产品产量÷当期应税产品总产量)。

(3)开采于衰竭期矿山的原煤销售额=25000×(20÷50)=10000(万元)

(4)开采于普通矿山的原煤销售额=25000×(30÷50)=15000(万元)

(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10000×(1-30%)×6%+15000×6%=1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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