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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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甲矿山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4500×20%+50×2%=9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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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以应税产品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需缴纳资源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在生产为非应税产品销售时,不需要缴纳资源税,但需要缴纳增值税。
选项D,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移送时不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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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5年12月应缴纳资源税= 5×6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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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2)应缴纳的资源税=200×6%×50%+(180-50)×5%×50%=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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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2)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3)甲铜矿厂应纳资源税=[200-5-2-60÷(1+13%)]×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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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4)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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