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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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1)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业主本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综上所述,选项A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不一致的支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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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要判断总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第一个合理性判断: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即通过债资比例来判别关联借款总量是否超标(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该企业用来计算准许扣除的利息支出的合理借款总量=3500×2=7000(万元)。第二个合理性判断: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合理的利率水平的利息费用=7000×8%=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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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内容包括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及其他六个部分。选项A、B、C,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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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180000-50000×3=30000(元);应纳税额:30000×3%=900(元)。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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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工资总额500万元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劳务派遣用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应作为工资薪金,无须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5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须调整;
工资及三项经费合计纳税调增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职工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需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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