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
(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D)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售证范围: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②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综上所述,选项A、B、D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当选。
选项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D,自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项A,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选项A)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即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5)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8)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情形。

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选项A)、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选项B)、代收车船税金额(选项C)、滞纳金金额(选项D)、金额合计等。金额合计包括发票的保费金额(价税合计)、代收车船税金额和滞纳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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