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除企业(选项A、E)、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项B)、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选项C)外,其他主体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即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

拓展练习
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企业(选项A)、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项B)、个体工商户(选项C)及其他组织按照“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无须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其领取的证件作为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选项D,不属于“多证合一”的纳税人。


选项B,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用量的,按照规定及时办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
(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D)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售证范围: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②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综上所述,选项A、B、D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当选。
选项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