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企业(选项A、E)、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项B)、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选项C)外,其他主体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即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选项A)
(2)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
②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
⑤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选项B)
综上所述,选项A、B、C、D属于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当选。选项E不属于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不当选。

选项B,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选项C,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选项D,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选项C)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选项E)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选项D)
综上所述,选项B、C、D、E当选。选项A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