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手机店为推广新款手机,推出“试用30天,满意再付款”活动。李某选定一款手机试用,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试用期满后,李某将手机退回,手机店可要求其支付300元折旧费

  • B.

    试用期满后,李某未明确表示是否购买,视为拒绝购买

  • C.

    手机在试用期内因李某使用不当损坏,风险由李某承担

  • D.李某在试用期内将手机转卖给王某,视为同意购买该手机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手机店不得主张折旧费。

选项B,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李某未表态应推定同意购买。

选项C,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选项D,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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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周某到家具店买家具,看中了一套家具,并与家具店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家具店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因为车辆紧张,家具店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家具店失火,此套家具被焚毁。根据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
  • A.主要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 B.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
  • C.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家具店应退还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
  • D.由周某、家具店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家具店不退还预付货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家具店与周某约定“送货上门”,未将货物送至周某家即未交付,风险依然完全由家具店承担,周某无分担的义务。

选项B,如果要求周某补交货款,相当于风险由周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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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关于撤回通知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撤回的通知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 B.撤回的通知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可以发生撤回效力
  • C.撤回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的,可以发生撤回效力
  • D.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3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 E.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到达,但承诺人应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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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物业服务合同为实践、有偿、双务、要式合同
  • B.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来催交物业费,但不能采用停止供水、供电
  • C.根据物业的性质划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 D.业主装修房屋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
  • E.业主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物业服务合同为诺成合同,选项A错误。物业服务人不可以采取停止供热、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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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乙之间成立的是“床垫买卖合同”,属于诺成、不要式、典型(有名)、有偿、双务合同。
[要求2]
答案解析:甲丙之间成立的是“床垫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典型(有名)、无偿、单务、不要式合同。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丁无侵权的故意,也未实施侵权的行为,丁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选项B,乙与丙之间不存在买卖床垫的事实,无论床垫是否毁损,乙均无权要求丙支付床垫的买价5万元。选项C,在床垫遭戊撞毁之后,乙有权基于其物权受侵害而向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选项D,根据《民法典》第608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乙方不承担床垫毁损的风险,其已经如约履行送货义务,有权要求甲支付床垫的买价。选项E,床垫尚未交付,其所有权仍归乙。
[要求4]
答案解析:(1)床垫已经毁损,甲、乙无法实现交付该特定标的物。(2)在丙受领迟延发生时,床垫毁损的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甲,并基于丙与甲之间的赠与关系,在(法学上的)同一时点转移至受赠人丙承担;故丙无权再次要求甲和乙向自己交付赠与标的物床垫,但可请求乙让渡对戊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交付未完成,丙不享有床垫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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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甲在2023年3月9日为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2023年3月9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E,甲丙间合同不存在可撤销事由,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B,不动产抵押自办理登记时设立抵押权。选项C、D,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经法定程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2024年9月10日,乙欠丁银行的债务即到期,丁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选项E,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E,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仍保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使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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