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6.33
- B、5.06
- C、20.25
- D、25.31

答案解析
(1)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2)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2024年的经费支出额=90+15+60+40+200=405(万元)。
(1)收入额=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405÷(1-20%)=506.25(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506.25×20%=101.25(万元)。

拓展练习
(1)中国境内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中扣除的租金费用为20万元,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10%=2(万元)。

(1)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应缴纳房产税=5×4%×50%=0.1(万元)。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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