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选项D)
②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选项A)
③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④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选项E)
⑤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选项B)
⑥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拓展练习
(1)①A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
理由: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②A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
理由:被投资企业将盈余公积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可以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应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调整金额=800×30%=240(万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类)》(摘要)
| 行次 | 类别 | 项目 | 金额 |
| 利润总额计算 | ... | ... | |
| 投资收益 | 750 | ||
| ... | |||
| 利润总额 | *** | ||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 | ||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540 | ||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 750 | ||
|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 540 | ||
| ... | ... |



少计的增值税税额=14÷(1+13%)×13%=1.61(万元)。
少计的附加税费=1.61×(7%+3%+2%)=0.19(万元)。
少计的增值税税额及附加税费合计=1.61+0.19=1.8(万元)。
多计应纳税所得额,金额为1.8万元。
少计的增值税税额=180×13%=23.4(万元)。
少计的附加税费=23.4×(7%+3%+2%)=2.81(万元)。
少计的增值税税额及附加税费合计=23.4+2.81=26.21(万元)。
少计应纳税所得额,金额为18.55万元。
【提示】会计上确认营业外支出139.4万元。
捐赠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80万元,视同销售确认成本116万元,税法上确认营业外支出203.4万元。
调整后的会计利润=1350-1.8-26.21=1321.99(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1321.99×12%=158.64(万元)。
应纳税调增=203.4-158.64=44.76(万元)。
合计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80(视同销售收入)-116(视同销售成本)-(203.4-139.4)(营业外支出差异)+44.76(捐赠)-26.21=18.55(万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金额准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不准确。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43×60%=25.8(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5000+180)×5‰=25.9(万元),应按照25.8万元税前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25.8=17.2(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应为400万元。
【提示】受托方不得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80)×30%=1554(万元)。
2024年度发生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750万元,可全额扣除;2023年度结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20万元可在2024年度扣除,应纳税调减12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67.2-1.8+18.55+600-120=863.95(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63.95×15%-55.08=129.59-55.08=74.51(万元)。
奖励款应属于“偶然所得”税目。
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15×20%=3(万元)。
按甲公司的做法,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是14.4×10%-210÷10000+0.6×3%=1.44(万元)。
少扣缴个人所得税=3-1.44=1.56(万元)。
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23.4÷(1+13%)×13%=2.69(万元)。
应确认的附加税费=2.69×(7%+3%+2%)=0.32(万元)。
合计应确认增值税额及附加税额=2.69+0.32=3.01(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0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9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19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08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0.05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