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4)2025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2÷12×6×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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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 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王某可以扣除的企业年金=4000×3×4%=480(元)。代扣代缴的企业年金未超过扣除限额,据实扣除。

(2)王某2024年应被甲公司累计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5000×12-5000×12)×10%-2520=948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90-80=10(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系数210。

(2)应纳个人所得税=(90-80)×10000×10%-210=979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王某享受“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房产税。

(3)王某2024年出租住房应缴纳房产税=4150×11×4%×50%=913(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24年2-11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50-913÷11)×(1-20%)×10%×10=3253.6(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1)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王某2024年12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50-913÷11-800-800)×10%=246.7(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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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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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承受已装修房屋的计税依据不包括装修费用
  • B.契税计税依据含增值税
  • C.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应扣减计税依据

  • D.

    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参考市场价格依法核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选项B,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含增值税;选项C,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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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2)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要求2]
答案解析:

2024年的经费支出额=9015604020040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收入额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405÷(120%)506.25(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506.25×20%101.2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1.25×25%=2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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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个人转让下列股票(股权)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
  • B.转让上市公司普通股
  • C.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
  • D.通过沪港通转让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 E.转让持股不足1个月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E,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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