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上述1-9业务,请逐一判断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对公司处理不符合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请逐项指出错误之处。
根据上述业务9,判断账务处理正确与否。处理不正确的,请作出调整分录。
根据上述业务10,请简述哪些发票属于异常凭证?企业取得异常凭证,增值税如何处理?增值税进项转出在哪期申报表填写(当期转出还是追溯转出)?填写在哪个表中?如果被解除异常后又如何处理?
分别计算确认该公司2025年7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应纳增值税额。请列出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填写该公司2025年7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摘要)中的税额。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 ||
项目 | 栏次 | 税额 |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1 | |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2 | |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3 | |
(二)其他扣税凭证 | 4 | |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5 |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 6 | |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 7 | |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 8a | |
其他 | 8b | |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 9 | |
(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 10 | |
(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 11 | |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 12 | |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 ||
项目 | 栏次 | 税额 |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 | 13 | |
其中:免税项目用 | 14 | |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15 | |
非正常损失 | 16 | |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 17 | |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18 | |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 19 | |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 20 | |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 21 | |
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 22 | |
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 23a | |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 23b | |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8.5分。
①业务1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收到销售货物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应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0.5分)
销项税额=22600÷(1+13%)×13%=2600(元)。
②业务2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销售的货物已发出并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全额确认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不是计入待转销项税额。(0.5分)
销项税额=1 000 000×13%=130 000(元)。
③业务3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购进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发生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0.5分)
进项税额转出=11300÷(1+13%)×13%=1300(元)。
④业务4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向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农产品,当期应先按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在被领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再加计1%计算进项税额。企业收购当期直接按10%计算进项税额不正确。(0.5分)
进项税额=300 000×9%+300 000×1%×1/2=28 500(元)。
⑤业务5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按照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企业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不正确。(0.5分)
进项税额=40 000×9%=3600(元)。
⑥业务6企业处理正确。(0.5分)
⑦业务7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或其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需第一年抵扣60%,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第13个月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新购进不动产或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再执行分期抵扣规定,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0.5分)
进项税额=600 000×9%=54 000(元)。
⑧业务8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0.5分)
进项税额=7000÷(1+9%)×9%+1000÷(1+3%)x3%=607.11(元)。
⑨业务9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销售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不能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0.5分)
销项税额=119480÷(1+13%)×13%=13745.49(元)。
本小问共1.5分。
账务处理不正确。(0.5分)
调账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 320
固定资产清理 11 425.4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745.49(1分)
本小问共5分。
①
A.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a.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B.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售证范围:
a.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b.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a.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b.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上述任意回答五项即可得2.5分)
②企业取得异常凭证增值税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0.5分)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0.5分)
③企业取得异常凭证已经申报抵扣的,且按规定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期(税款所属期)作转出,于次月(季)按期申报。(0.5分,回答当期转出即可得分)
④纳税人应当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0.5分,回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即可得分)
⑤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次填入负数。(0.5分)
本小问共4分。
①销项税额=2 600延期付款利息+130 000发货开票+13 745.49销售固定资产+28300.88未票销售=174 646.37(元)。(1分)
②进项税额=26 000购进原材料+28 500农户农产品+3 600小规模农产品+1 500劳务派遣费+54 000建筑安装费+607.11旅客运输=114 207.11(元)。(1分)
③进项税额转出=1 300管理不善被盗+900异常凭证=2 200(元)。(1分)
④应纳增值税额=174 646.37-(114207.11-2200)=62 639.26(元)。(1分)
本小问共6分。(每空0.5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摘要)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 ||
项目 | 栏次 | 税额 |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1 | 26000(调味品)+1500(劳务派遣)+54000(建筑安装)+577.98(铁路电子客票)=82 077.98 |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2 | 82 077.98 |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3 |
|
(二)其他扣税凭证 | 4 | 32 129.13 |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5 |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 6 | 300000×9%+40000×9%=30 600 |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 7 |
|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 8a | 1 500 |
其他 | 8b | 29.13 |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 9 | 54 000 |
(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 10 | 607.11 |
(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 11 |
|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 12 | 114 207.11 |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 ||
项目 | 栏次 | 税额 |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 | 13 | 2200 |
其中:免税项目用 | 14 |
|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15 |
|
非正常损失 | 16 | 1300 |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 17 |
|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18 |
|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 19 |
|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 20 |
|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 21 |
|
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 22 |
|
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 23a | 900 |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 23b | |
【提示】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抵扣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

拓展练习
选项A,只缴纳消费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选项C、D,只缴纳增值税。


本小问共2.5分。
需要。(0.5分)
适用的征税项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分)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20%=12(万元)。(1分)
本小问共4分。
H股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1分)
非H股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20%=0.4(万元)。(1分)
H股股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H股公司(1分)
非H股股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中国结算(1分)
本小问共1.5分。
可以。(0.5分)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没有享受或没有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1分,答道剩余月份补充扣除即可得0.5分)

本小问共2分。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0.5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1+13%)×13%=23.01(万元)。(0.5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0.5分),应确认销售收入176.99万元(200-23.01)(0.5分)。
本小问共3分。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220万元,纳税调增180万元。(0.5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捐赠支出为452万元(400+52),会计上列支的捐赠支出为272万元,纳税调减180万元。(0.5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276(万元)(0.5分)
纳税调增=452税法捐赠支出-276=176(万元)。(0.5分,没有单独答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但是纳税调增回答准确,可得1分)
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最长可结转至2027年税前扣除。(1分,答道2027年即可得分)
本小问共2分。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分)
如果该企业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纳税调减10万元。(1分)
本小问共6分。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可由该企业弥补的乙企业的亏损限额=1100×2.65%=29.15(万元)。(1分)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1分)
②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1分)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1分)
④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85%。(1分)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1分)
本小问共2分。
2024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3000×5%×4÷12=50(万元)。(1分)
纳税调增=70-50=20(万元)。(1分)
本小问共4分。
研发中心办公楼折旧费用(1分)和新产品市场调研费(1分)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30+130+150+120)÷(1-10%)×10%=70(万元)。(1分)
实际发生额大于扣除限额,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0+130+150+120+70)×100%=700(万元)。(1分)
【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有所不同,主要体现了两点,一是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计提的折旧不能享受研发费用,但可以作为计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时的基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的其他研发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高新技术企业比例为20%。
本小问共1分。
会计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税法不需要确认收入,纳税调减300万元。
本小问共2分。
技术转让所得=1500-400-280-50=770(万元)。(1分)
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270×50%×25%=33.75(万元)。(1分。没有答技术转让所得但是回答应纳税额准确,可以得2分)
【提示】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
本小问共2分。
业务(9)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1分)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1分)
本小问共1分。
2024年应纳税额=(2300+176公益性捐赠-10软件即征即退税款-29.15合并补亏+20利息-7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00权益法投资收益-770技术转让所得-100基础研究加计扣除)×15%+33.75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21.78(万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