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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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财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规定报表格式、编报方法、报送期限等。选项B不当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或者本级总预算,应当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财政部。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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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应承担3600元,王某应承担1200元。根据规定,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本题中,张某、李某、王某对房屋按份共有,且对费用分摊未作特别约定,因房屋窗户坠落砸伤路人产生的医药费属于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应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总的医药费为12000元,在内部关系上,李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30%=3600元,王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10%=12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购房比例为75%,王某购房比例为25%。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无特别约定且李某和张某互不相让,故按照转让时李某和王某的共有份额比例(3:1)行使。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除按份共有人另有约定外,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本题中,张某4月1日通知,4月14日李某和王某表示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并未超过15日,故张某不能以未及时回复为由拒绝两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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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时相对人所可能得到的履行利益。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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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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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选项A当选。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选项B当选。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选项C当选。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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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柜台转让,选项B不当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没有申请注册的要求,选项C不当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承销机构或依照规定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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