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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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面额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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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2025年3月5日变更生效。根据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当事人主张变更行为自变更意思表示发出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赵某可以主张变更生效时间为2025年3月5日,即其在保单上批注变更受益人之时。
[要求2]
答案解析:甲保险公司认为钱某变更身故受益人对其不发生效力,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本题中,钱某变更受益人时,仅在保单上批注,未通知甲保险公司,所以钱某的变更行为对甲公司不发生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孙某女儿请求甲公司向其给付保险金,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孙某妻子吴某去世时,保险事故发生,孙某在吴某去世后变更受益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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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B不当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C不当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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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商业责任险的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计算。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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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要求有何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要求如表所示:
类型 | 具体规定 | |
对外 转让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
优先购买权 | 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的,“不视为同意”(否则会破坏人合,在此情形下转让方可以选择退伙) | ||
身份确认 | 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方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
对内 转让 |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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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选项A不当选。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选项B当选。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C当选。合伙人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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