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自产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食堂装修
  • B.金银首饰的生产销售环节
  • C.

    涂料的批发环节

  • D.高档手表的零售环节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涂料仅在进口、委托加工、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高档手表仅在进口、委托加工、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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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5月,将开采原油200吨加工生产汽油130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将开采的原油加工生产汽油不缴纳资源税
  • B.将开采的原油加工生产汽油时应借记“生产成本”
  • C.将开采的原油加工生产汽油时应借记“税金及附加”
  • D.开采的原油加工生产汽油视同销售,应直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资源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按规定计提资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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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行政行为的,企业对该决定不服的,以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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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  )优惠填写A107050表。
  • A.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 B.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C.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 D.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国债利息收入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填报。选项C: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应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选项D: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应在《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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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0.5分

加计抵减比例为5%。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4分

①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分

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5分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5分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5分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0.5分

③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分

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1.5分

企业所得税预缴应按15%税率预缴。(0.5分

理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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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1分

不能。(0.5分

理由:李先生是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李先生的个人利息支出不能在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0.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5分

李先生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利息,应缴纳增值税(0.5分)、个人所得税(0.5分)、城市维护建设税(0.5分)、教育费附加(0.5分)和地方教育附加(0.5分)。

李先生应缴纳的增值税=500×6.5%×6÷12÷(1+3%)×3%=0.47(万元)。(0.5分

李先生应缴纳的城建税=0.47×7%=0.03(万元)。(0.5分

李先生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0.47×3%=0.01(万元)。(0.5分

李先生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0.47×2%=0.01(万元)。(0.5分

李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6.5%×6÷12÷(1+3%)×20%=3.16(万元)。(0.5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小问2分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债资比例不超过2:1,利率不超过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限额=300×2×6.5%×6÷12=19.5(万元)>实付利息500×6.5%×6÷12=16.25(万元),故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为16.25万元。(1分

②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及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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