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 A.

    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 B.

    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C.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
  • D.

    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需要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

本题来源:真题卷(二)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选项C,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选项D,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需要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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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发行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下列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 A.全额计入个人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B.减按50%计入个人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D.在不超过12个月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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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多方共有房产,由占比高的人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 B.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 C.

    投资联营的房产,由投资人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 D.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出典人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选项C,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选项D,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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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核定征收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 A.税务机关采取不同核定征收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低核定
  • B.担保公司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 C.汇总纳税企业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 D.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税务机关采用规定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选项B、C,担保公司、汇总纳税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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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涉及的下列应税凭证中,免征印花税的有(  )。
  • A.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 B.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
  • C.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设立时购置自用房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 D.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 E.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选项C,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购置自用房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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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不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 B.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各自确定的价格
  • C.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 D.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 E.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选项A,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选项B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选项D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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