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并非定金合同无效。
选项B,分期付款要求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
选项C,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等方式,仅表达交易的意向,未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难以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一方主张预约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仍属于单务合同。

拓展练习
选项A、C,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选项B,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选项A、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选项C,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选项D,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选项A、B,属于行政确认类型的行政登记。行政机关在登记中一般没有裁量权,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行政机关就必须予以登记。而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程序中拥有一定的裁量权。
选项C,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审批,不是基于对外履行社会管理法定职权而作出的,不属于行政许可。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入伙协议中约定新合伙人对合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不能对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新合伙人应当向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清偿债务,但在清偿后有权依据入伙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选项A,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选项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选项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选项D,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选项E,附加刑可单独适用,可附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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