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有限合伙人可以采用的出资方式包括(  )。
  • A.知识产权
  • B.货币
  • C.劳务
  • D.土地所有权
  • E.实物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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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强制进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检查属于强制执行
  • B.冻结存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 C.加处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 D.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强制进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是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采取的监督检查措施。其适用前提并非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不符合行政强制执行的内涵,故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选项A错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指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及隔离、强制进入场所等等。冻结存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选项B错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执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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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7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但债务人与相对人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受前述规定的70%的限制,选项A错误。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满履行期,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所以不能行使代位权,选项B错误。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但就收取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而应将收取的财产加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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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企业向某河流排放污水100吨,乙企业向该河流排放污水500吨。导致承包户丙在本段河流中饲养的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后经鉴定,甲乙企业排放污水均足以造成全部伤害。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丙只能分别向甲、乙企业各主张50万元赔偿

  • B.

    丙可以向甲、乙企业任何一方主张100万元赔偿,且甲、乙企业不得主张仅赔偿50万元

  • C.

    若乙企业向丙赔偿50万元,则其可在此赔偿额度内向甲企业追偿

  • D.

    若丙免除乙企业的赔偿责任,则甲企业亦无须向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本题中,甲企业和乙企业作为连带债务人,各自按照5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乙企业承担50万元赔偿责任,没有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故不能向甲企业追偿,选项C错误。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本题中,丙免除乙企业的赔偿责任后,在乙企业应当承担的50万元范围内,甲企业的连带责任相应消灭,即甲企业仍就剩下的5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并非无须向丙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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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登记生效物权的是(  )。

  • A.

    遗嘱继承居住权

  • B.

    地役权

  • C.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 D.

    继承房产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通过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原则上属于登记生效物权。但是,如果基于遗嘱而取得的居住权,应适用继承取得物权的规定,即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选项D错误。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B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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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车辆维修属于承揽合同。选项B,乙丙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属于保证合同。选项C,合伙合同,是指二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所订立的互约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甲与丁在合同中约定“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不具有合伙合同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特征,不属于合伙合同。选项D,甲与途安汽车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选项E,客车与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属于侵权责任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E,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客车与货车的驾驶员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C,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例中,客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客车的所有权人途安汽车公司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故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对乘客戊造成的伤害是由客车和货车共同造成的甲与丁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到“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所以本次事故由甲与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C,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本案例中,因买卖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出卖人途安汽车公司为间接占有人。将车送至修理厂维修后,修理厂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选项D,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留置权人变价处分权的行使须先行催告,催告期不少于60日。未经催告,不得径行变卖留置财产。本案例中,若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不可直接将客车折价售卖。选项E,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本案例中,维修合同没有约定先后顺序,修理厂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利丰银行既可以请求债务人甲偿还贷款,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D、E,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保证合同已明确约定,乙丙是按份共同保证,债权人利丰银行有权请求乙丙二人按各自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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