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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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房产税(选项A)、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选项D)、契税(选项E)、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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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应当缴纳印花税,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直接提供给企业的优惠贷款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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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当选,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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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发票金额加计5%扣除=1200×(1+5%×12)=1920(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3+228×(7%+3%+2%)+36=66.36(万元)
可扣除项目合计=1920+66.36=1986.36(万元)
增值额=6000-1986.36=4013.64(万元)
增值率=4013.64÷1986.36=202.06%
应纳土地增值税=4013.64×60%-1986.36×35%=1712.9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能取得评估价格,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
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
a.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b.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③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也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
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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