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选项B,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将开发房地产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成本中不包含此部分利息支出,而是要将其调整至财务费用中按规定扣除。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选项B)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选项D)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选项C)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选项E,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综上所述,选项B、C、D属于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当选。选项A、E不属于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不当选。

环境保护税采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方式。
(1)企业申报: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选项A)
(2)税务征收: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选项C)
(3)环保协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监测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选项B)
(4)信息共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信息资料。(选项E)
综上所述,选项A、B、C、E表述正确,当选。选项D表述不正确,不当选。


对于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于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定做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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