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全资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照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B当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未果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C当选。

拓展练习

出资人甲以不享有处分权的机床出资,丙公司其他股东对甲无权处分的行为并不知情且该机床已完成交付,因此丙公司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因此,丙公司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甲的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可以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1)选项AB:实际出资人乙与名义股东甲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有效;(2)选项CD:名义股东甲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受让方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并不知情,构成善意取得,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该项股权。

(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选项AC当选。(2)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不当选。(3)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题中,榴风公司未出现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公司债权人无权要求夏某承担责任。作为公司外部人士,也无权要求夏某返还出资,选项D不当选。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A、B不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一)股东均有权查阅、复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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