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练习
选项A,按“销售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选项C、D,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计缴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不动产VS无形资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含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因此甲手机专卖店当月该以旧换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3 164×100÷(1+13%)×13%=36 4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电信服务
①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③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基础电信服务的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为6%。

发生非正常损失(选项A)、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选项D)、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B)、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选项A、B、C、D均属于发生视同应税交易。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天,即“货物发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天。选项A表述为对方“收到”货物的当天,表述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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