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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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应纳税额=200000×13%-18000×13%-4128.44×9%=23288.44(元)。
(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6000(元)。
(4)该公司本月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3288.44-6000=1728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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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旧金银首饰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该金店就此项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1+13%)×13%=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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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该企业4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0-300×60%-8)÷(1+6%)×6%=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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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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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取得的铁路电子客票全部为免税项目发生,全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应缴纳的增值税=600×13%-6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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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出口或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选项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选项C,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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