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应纳税额=200000×13%-18000×13%-4128.44×9%=23288.44(元)。
(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6000(元)。
(4)该公司本月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3288.44-6000=17288.44(元)。

拓展练习
(1)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4.2元。
(2)取得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6000÷(1+3%)×3%=174.76(元)。
(3)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000÷(1+5%)×5%=142.86(元)。
(4)该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4.2+174.76+142.86=441.82(元)。

选项A、C,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选项D,销售折让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额中减除,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选项A,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选项C,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选项D,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A,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选项B,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选项C,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选项D,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方法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三种。

选项B,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包括本金。
选项C,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E,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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