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乙公司所作的“货物验收合格后生效”的记载是否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纸质商业汇票的背书人(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乙公司)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戊公司)。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拓展练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选项C、D不当选。
【知识链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判定?哪些行为有效?哪些行为效力待定?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 行为人的类型 | 判定条件 | 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 |
| 无行为能力人 |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实施(效力待定) |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 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行为(有效) |

公司于成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选项A不当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不要求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不当选;发起设立的发起人应认足全部股份,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选项D当选;(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选项C当选;(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选项B当选;(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选项A当选。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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