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锡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自采锡矿原矿3000吨,取得不含税金额6000万元;将自采锡矿原矿5000吨用于加工选矿4500吨,当月销售选矿4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万元。(2)外购锡矿原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800万元,将其与自采的锡矿原矿混合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900万元。(3)外购锡矿原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000万元,将其与自采锡矿原矿洗选加工成选矿出售,取得不含税金额8500万元。(4)外购锡矿选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500万元,将其与自产锡矿选矿混合并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200万元。(5)将开采锡矿过程中伴采锌矿原矿用于抵偿甲企业货款,该批锌矿原矿开采成本为280万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当地省级政府规定锡矿原矿和选矿资源税税率分别为税率5%和4.5%;锌矿原矿资源税税率6%、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业务(1)应纳资源税( )万元。
[要求2]业务(2)应纳资源税( )万元。
[要求3]业务(3)应纳资源税( )万元。
[要求4]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 A、1515.48
- B、1566
- C、1413.66
- D、1568.11
本题来源:真题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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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业务(1)应纳资源税=6000×5%+12000×4.5%=840(万元)。
[要求2]
答案:
B
答案解析:业务(2)应纳资源税=(4900-1800)×5%=155(万元)。
[要求3]
答案:
C
答案解析:业务(3)应纳资源税=(8500-3000×5%÷4.5%)×4.5%=232.5(万元)。
[要求4]
答案:
C
答案解析:业务(4)应纳资源税=(7200-3500)×4.5%=166.5(万元);业务(5)应纳资源税=280×(1+10%)÷(1-6%)×6%=19.66(万元);合计应纳资源税=840+155+232.5+166.5+19.66=141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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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2)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3)甲煤矿应纳资源税=(180-8-2-50)×3%=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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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9%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所以原木的成本(不含运费)=300×(1-9%)=273(万元)。该地板厂将收回的80%实木地板以不含税价400万元对外销售,该80%实木地板的受托方计税价格=(273+12+60)÷(1-5%)×80%=290.53(万元),该地板厂对外销售价格400万元>受托方计税价格290.53万元,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273+12+60)÷(1-5%)×5%=18.16(万元),该地板厂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400×5%-18.16×80%=5.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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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口货物,以合同约定定价公式所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1)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前或保税货物内销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2)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和因素;(3)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合同约定的定价公式确定结算价格;(4)结算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中成交价格有关规定。公式定价货物进口时结算价格不能确定,以暂定价格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办理税款担保。
选项D,公式定价货物进口时结算价格不能确定,以暂定价格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向海关办理税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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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内运输服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9%增值税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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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B,甲厂作为生产企业,应缴纳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乙公司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或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甲厂转让综合楼,不能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要求2]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140×10×25%=35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厂应缴纳零售环节的消费税=158.2×300÷(1+13%)×10%=42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1)应纳消费税=120×200×25%=6000(万元);业务(2)应纳消费税=132×2000×25%+26×3000×5%+158.2×300÷(1+13%)×25%+4200=84600(万元);甲厂当月应纳消费税=6000+84600+350=909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公司并非生产企业,只需要缴纳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58.2×400÷(1+13%)×10%=560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2000×(1+6×5%)+(3200×9%-220)×(7%+3%)+60=2666.8(万元);增值额=3200-2666.8=533.2(万元);增值率=533.2÷2666.8×100%=19.99%,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533.2×30%=159.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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