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母公司乙公司为一家位于境外某国的外国企业。2022 年部分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派遣中国籍雇员张某到境外乙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乙公司支付并负担。张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 2022 年度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所得折合人民币 100 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 20 万元,在境内无收入。 (2)乙公司派遣 1 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兼职工作。该技术人员 2022 年 2 月 1 日首次来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2年度在中国居住天数超过183 天。2—12 月间,每月境内甲公司向其发放工资 6 万元人民币,境外乙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 3.5 万元。每月境内工作天数与境外工作天数的比例为 2:1。(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张某及该外籍技术人员在境内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张某在境外缴纳税款取得合规完税凭证;不考虑常设机构因素。)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计算张某在我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2]

回答张某在境外取得所得应该在我国境内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要求3]

回答甲公司派遣张某到境外工作,应该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外派人员情况的具体内容。

[要求4]

计算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以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张某在我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000 000-60 000)×35%-85 920-200 000=43 08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张某应在取得境外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甲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当于次年 2 月 28 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张某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
[要求4]
答案解析:

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60 000+35 000)×[1-35 000÷(60 000+35 000)×1÷(2+1)]×11=916 666.67(元)

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16 666.67-60 000)×35%-85 920=213 91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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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的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也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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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产品中,暂缓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甲醇汽油
  • B.乙醇汽油
  • C.生物柴油
  • D.航空煤油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 个子目。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选项 AB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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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 当选)。(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D 当选)。(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B 当选)。(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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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均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的有(   )。
  • A.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 B.市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
  • C.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
  • D.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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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5×(1-20%)×70%×20%=0.16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住房 A 的原值 =70+0.7=70.7(万元) 

合理费用 =70.7×10%+5=12.07(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70.7-1-12.07)×20%=3.24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纳税人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②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要求4]
答案解析:

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为3.246万元。

理由: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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