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判断业务(1)企业将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正 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2]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计算业务(2)企业在正确缴纳土 地增值税后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3]

判断业务(3)企业购置的汽车零部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 扣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4]

判断业务(4)企业房产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5]

判断业务(5)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6]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债务重组取得的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

[要求7]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8]

判断业务(8)中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9]

计算该企业 2022 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未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其取得的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让旧房应缴纳增值税 =(5 000-3 500)÷(1+5%)×5%=71.43(万元) 

取得旧房时已纳契税 =3 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3 500×(1+5%×7)+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71.43-4 842=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6.43=19.5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于 2022 年 8 月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无须缴纳房产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年。本题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 2016 年,至 2022 年已超过 5年。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904-(750+97.5)=56.5(万元),故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6.5 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 750 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90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 =3 550-550=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业务(8)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0+180+100=51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0 980-19.54-56.5-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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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增值税退税业务的表述中,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是(   )。
  • A.纳税人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可以同时申请即征即退
  • B.纳税人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可以同时申请先征后退
  • C.纳税人办理免抵退税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 D.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可以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的计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选项 A、B 不当选。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选项 C 当选。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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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的是(   )。
  • A.企业进行规模化养殖排放的水污染物
  • B.企业按国家标准排放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 C.企业向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
  • D.企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处置固体废物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应税噪声污染物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选项 B 不当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均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选项 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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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股权收购业务相关条件中,属于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必备条件有(   )。
  • A.企业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 B.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 C.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D.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50% 且收购发生时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总额的 85%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3)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4)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不低于 50%)。(5)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的比例(不低于 85%)。选项 A、B、C、D 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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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有(   )。
  • A.将境内房产出租给境外公司取得的所得
  • B.境外获得的专利权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 C.被境内企业外派至境外期间取得的任职所得
  • D.在境内转让机器设备给境外企业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将财产(本题为境内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选项 A 当选。许可特许权(本题为专利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选项 B 当选。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外派至境外期间取得的任职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 C 不当选。在中国境内转让财产(本题为机器设备)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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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5×(1-20%)×70%×20%=0.16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住房 A 的原值 =70+0.7=70.7(万元) 

合理费用 =70.7×10%+5=12.07(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70.7-1-12.07)×20%=3.24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纳税人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②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要求4]
答案解析:

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为3.246万元。

理由: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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