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2 月购进一栋新建10 层办公楼,房产原值为 8 500 万元,每层房产原值占比 10%, 当月交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 年 1 月 1 日起办公楼用途安排如下:(1)第 1 ~ 2 层无偿交由全资子公司使用,约定使用期 3 年。 (2)第 3 ~ 4 层出租给某咨询机构,每月含增值税租金 21.8 万元,租期 1 年,前四个月为免租期,1 月 5 日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 174.4万元。 (3)第 5 层商贸公司用于开办职工食堂,仅供商贸公司员工使用。第 6 ~ 10层商贸公司办公自用。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余值的减除比例是 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判断业务(1)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需要,计算其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如不需要请说明理由。
[要求2]

回答业务(2)房产税的纳税人并计算其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要求3]

回答业务(3)房产税的纳税人并计算其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要求4]

回答商贸公司收取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其依据。

[要求5]

判断用于职工食堂的房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需要缴纳房产税。

第 1 ~ 2 层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8 500×10%×2×(1-30%)×1.2%=14.2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商贸公司。

第 3 ~ 4 层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8 500×10%×2×(1-30%)×1.2%×4÷12+174.4÷(1+9%)×12%=23.9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商贸公司。

第 5 ~ 10 层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8 500×10%×6×(1-30%)×1.2%=42.8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

依据: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要求5]
答案解析:

可以抵扣。

理由:纳税人购进的不动产,兼用于集体福利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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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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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税法要素中,能够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基本要素是(   )。
  • A.计税依据
  • B.征税对象
  • C.纳税环节
  • D.纳税地点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的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也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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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2023 年 1 月,某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一台回收的二手车,若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   )。
  • A.0.5%
  • B.2%
  • C.3%
  • D.13%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 0.5% 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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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税收违法案件检举事项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举报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暂存待查
  • B.再次检举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的,可合并处理
  • C.检举事项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由税务局所属稽查局立案
  • D.对已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由举报中心调查核实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举报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检举事项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检举事项,举报中心不予受理。选项 A、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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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在批发环节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烟丝
  • B.卷烟
  • C.雪茄烟
  • D.电子烟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卷烟、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选项 B、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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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母公司乙公司为一家位于境外某国的外国企业。2022 年部分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派遣中国籍雇员张某到境外乙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乙公司支付并负担。张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 2022 年度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所得折合人民币 100 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 20 万元,在境内无收入。 

(2)乙公司派遣 1 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兼职工作。该技术人员 2022 年 2 月 1 日首次来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2年度在中国居住天数超过183 天。2—12 月间,每月境内甲公司向其发放工资 6 万元人民币,境外乙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 3.5 万元。每月境内工作天数与境外工作天数的比例为 2:1。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张某及该外籍技术人员在境内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张某在境外缴纳税款取得合规完税凭证;不考虑常设机构因素。)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张某在我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000 000-60 000)×35%-85 920-200 000=43 08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张某应在取得境外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甲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当于次年 2 月 28 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张某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
[要求4]
答案解析:

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60 000+35 000)×[1-35 000÷(60 000+35 000)×1÷(2+1)]×11=916 666.67(元)

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16 666.67-60 000)×35%-85 920=213 91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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