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选项 A、B 不当选。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应缴未缴的税款,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延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应缴未缴税款,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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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对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企业经营多业的,应根据其各自业务板块分别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 B.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相关优惠政策
  • C.由查账征收改为适用核定征收后,查账征收下未弥补的亏损可继续弥补
  • D.当前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可选择适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选项 A 不当选。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在查账征收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选项 C 不当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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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扣缴义务人按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其纳税地点是(   )。
  • A.车船所有人所在地
  • B.车船管理人所在地
  • C.车船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D.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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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税收违法案件检举事项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举报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暂存待查
  • B.再次检举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的,可合并处理
  • C.检举事项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由税务局所属稽查局立案
  • D.对已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由举报中心调查核实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举报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检举事项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检举事项,举报中心不予受理。选项 A、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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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电脑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2023 年 3 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 A 型电脑 2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因数量大,给予买方 20% 的价格折扣,货款已收讫,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用赊销方式销售 B 型电脑 5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未约定收款日期,电脑已发出。 

(3)将 C 型电脑的境外经销权转让给境外某公司,取得价款 200 万元,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 

(4)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 1 000 万元和 159 万元。

(5)购买电脑配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1 500 万元、税额 195 万元。该批配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毁损 10%、用于职工福利发放 10%。 

(6)进口铅蓄电池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96万元,该批电池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在市区购入占地 2 000 平方米的一处厂房,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 1 200 万元、税额 60 万元,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8)上月购进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铅蓄电池关税税率 10%,铅蓄电池消费税税率 4%,当地契税税率为 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 20 元 / 平方米,上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的销项税额 =2 000×0.5×(1-20%)×13%=10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的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经销权(非技术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免征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95×(1-20%)=156(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应缴纳的关税 =96×10%=9.6(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96+9.6)÷(1-4%)×13%=14.3(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96+9.6)÷(1-4%)×4%=4.4(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业务(7)应缴纳的契税 =1 200×3%=36(万元)

2023 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 000×20×9÷12÷10 000=3(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3 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56+14.3-60=110.3(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3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04+5 000×0.5×13%-110.3=318.7(万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

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18.7×7%=22.31(万元)

3 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318.7×3%=9.56(万元)

3 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 =318.7×2%=6.37(万元)

或者: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318.7×(7%+3%+2%)=3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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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

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

(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

(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

(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

(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未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其取得的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让旧房应缴纳增值税 =(5 000-3 500)÷(1+5%)×5%=71.43(万元) 

取得旧房时已纳契税 =3 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3 500×(1+5%×7)+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71.43-4 842=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6.43=19.5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于 2022 年 8 月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无须缴纳房产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年。本题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 2016 年,至 2022 年已超过 5年。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904-(750+97.5)=56.5(万元),故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6.5 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 750 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90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 =3 550-550=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业务(8)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0+180+100=51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0 980-19.54-56.5-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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