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选项A:合同双方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或“本合同不属于格式条款”的约定是无效的,原因在于,格式条款相关特别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适用。(2)选项B:当事人一方采用第三方起草的合同示范文本制作合同,只要不允许对方协商修改,仍然属于格式条款。(3)选项C: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认定格式条款的核心标准:不允许对方磋商修改条款内容。(4)选项D: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可撤销,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将实木沙发变更为布艺沙发),原要约失效。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履行地点为乙公司的住所地海口。(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本题中,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此时承诺被撤回,未生效。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作出实质性变更,此时为新要约,而非承诺。选项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函件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原则上承诺失效,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接受。选项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迟到,原则上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表示明确反对。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因第三人(丙)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甲)仍应向债权人(乙)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甲和乙)之间发生权利义务。(3)选项D: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违约当事人应对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丙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乙无权向丙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甲因无画可交,应向乙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