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确认的商誉。
分别编制甲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和 2021年 5 月 20 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售部分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乙公司剩余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分录。
分别编制甲公司 2021 年年末和 2022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

2020 年 1 月 1 日取得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应收股利 180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售部分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1÷3)4 000
投资收益 500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面价值为 8 000(12 000×2÷3)万元,大于原投资时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 400(16 000×40%)万元,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处置部分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之前实现的净损益为 360(900×40%)万元,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实现净利润 300 万元,同时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300 万元,综合考虑上述事项,此期间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60
贷:盈余公积 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4
① 2021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40%)40
贷:投资收益 40
② 2022 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8 000 + 360 + 40 = 8 400(万元)。2022 年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25 000×40% = 10 000(万元),即发生了超额亏损,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限,2022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8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400


2022 年 2 月 15 日,甲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投资成本= 1 700 + 2 700 = 4 400(万元),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5 000×(12%+ 18%)= 4 500(万元),大于初始投资成本,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增 100 万元,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选项 B 当选。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21 年 3 月 10 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0
2022 年 2 月 15 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 4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 200
——公允价值变动 400
银行存款 2 700
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借:其他综合收益 400
贷:盈余公积 4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内含商誉”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存在“内含商誉”,因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时,无需考虑“内含商誉”的结转,选项A当选;投资方因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时,应比照投资方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按比例结转“内含商誉”,选项B当选;若因股权变动稀释而使投资方产生损失,投资方首先应对该笔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选项C当选;投资方应将股权稀释损失冲减资本公积,当资本公积贷方余额不够冲减时,仍应继续计入资本公积借方,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