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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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选项B不当选;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C不当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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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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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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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魏某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陈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故陈某和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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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前者如以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为债务的,后者指履行费用大大超过实际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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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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