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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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题中,梁某作出要约,丁某未回复,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要约。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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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有哪些不同?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总结如下:
要约和要约邀请不同,要约是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则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一旦他人发出要约,要约邀请人则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承诺人地位。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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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林某)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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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C当选;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选项A不当选。(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选项D当选。(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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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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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赵某、张某要求李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 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 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 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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