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6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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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本题中,各合伙人之间实缴的出资比例为100:50:50:300,即2:1:1:6,故张某应分配60*2/10=12万元,钱某应分配60*1/10=6万元,甲公司应分配60*1/10=6万元,乙公司应分配60*6/10=36万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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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当选。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当选。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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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让背书必须记载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背书人签章四项内容。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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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选项C不当选。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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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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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电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行使拒付追索权;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拒付追索权。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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