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用于自住的,需计征房产税。


下列各项收入中,应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选项A,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募基金取得的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没有不征税规定;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选项D,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港务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购入拖船2艘,发动机功率为6 000千瓦/艘,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开票时间为7月1日。机动船舶净吨位超过2 000吨但不超过10 000吨的,年税额为5元/吨。2021年该公司应缴车船税( )元。
2021年该公司应缴车船税=6 000×0.67×5×2×6÷12×50%=10 050(元)。

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的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某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22年在我国境内发生下列业务:
(1)将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自1月1日起出租给境内甲居民企业,租期2年,每月不含税租金10万元,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2022年甲企业实际支付租金90万元。
(2)将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自1月1日起出租给境内乙居民企业,每年不含税租金240万元,租期2年,2022年乙企业实际支付租金480万元。
(3)3月将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转让给境内丙居民企业,不含税转让价格3 400万元,该房产原值2 000万元,已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600万元。
(4)5月销售一台设备给境内丁居民企业并提供安装和技术指导服务,合同约定不含税金额共800万元,款项2月已支付,未单独列明服务的收费金额,并无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核定,该劳务的计税收入指定丁企业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因此甲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3×4×10%=12(万元)。
如果企业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之前支付上述所得款项的,应在实际支付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480×10%=48(万元)。
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3 400-(2 000-600)]×10%=200(万元)。
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丁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800×10%×10%=8(万元)。

甲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由法人企业乙和居民个人张某各自出资500万元组建,双方约定按6:4分配经营所得。甲企业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方式,2018年9月1日甲企业将1 0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丙初创科技型企业,2022年度甲企业、乙企业和居民张某的经营信息如下:
(1)甲企业转让对丙企业出资的全部股权,实现所得400万元。
(2)乙企业自身经营行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
(3)张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含税收入2 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20万元,期间费用4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税金及附加8万元,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400万元(其中张某工资36万元),张某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和从甲企业应分配的所得外,当年无其他收入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②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 000万元。③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④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⑤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可以抵扣的创业投资额=1 000×50%×70%=350(万元)。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分得的所得只有400×60%=240(万元),所以实际抵扣只能抵扣240万元。
乙企业2022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0+400×60%-240)×25%=12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 000×0.5%=10(万元);扣除限额2=80×60%=48(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张某个人的工资不得扣除。2022年应税生产经营所得=2 000-820-490+80-10-8+36-6=782(万元)。
可以抵扣的创业投资额=1 000×50%×70%=350(万元)。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分得的所得只有400×40%=160(万元),所以实际抵扣只能抵扣160万元。
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782×35%-6.55=267.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