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真题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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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在增值税上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在个人所得税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4)向职工借款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①利率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③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时,除满足利率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金标准。利率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本金标准: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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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和D,属于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包括:(1)阻止出境;(2)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3)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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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通常情况下,发票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但下列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选项 C,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或领取营业执照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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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4)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依照行政复议中止情形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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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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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四项涉税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选项A)、会计师事务所(选项D)、律师事务所(选项B)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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