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否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减少价款?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的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是否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 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经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要求丁公司在 15 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但丁公司未予理会, 故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甲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只有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撤销权,甲公司无权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


(1)因不可抗力(泥石流)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丙)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