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17)2016 年 4 月 4 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 80 万元,用于购置 A 型号自行车 1 000 辆,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4 日至 2016 年 6 月 4 日,并以价值 90 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 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自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 4 月 5 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 2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16 年 6 月 4 日。丙公司对追加借款事项并不知情。 4 月 7 日,甲公司与自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 提供 A 型号自行车 1 000 辆,总价 100 万元,甲公司应于 4 月 9 日、4 月 20 日分别支付价 款 50 万元,丁公司应于 4 月 16 日、4 月 27 日分别交付 A 型号自行车 500 辆。双方未就自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 4 月 9 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自行车价款 50 万元。4 月 16 日,丁公司交付 A 型 号自行车 500 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 使用要求。4 月 18 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 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自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 4 月 20 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 50 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公司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公司在 15 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 月 6 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 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 500 辆自行车买卖合同。 5 月 20 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 500 辆自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自行车以 30 万元卖与 戊公司,约定 6 月 30 日付款交货。5 月 25 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 35 万元购买上述 500 辆自行车。5 月 30 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6 月 4 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 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甲公司是否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减少价款?并说明理由。
[要求3]
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的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要求4]
甲公司是否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要求5]
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要求6]
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要求7]
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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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已经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 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的义务,不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经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要求丁公司在 15 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但丁公司未予理会, 故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5]
答案解析:
甲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只有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撤销权,甲公司无权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
[要求6]
答案解析:乙银行无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要求7]
答案解析:乙银行无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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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若乙选择定金条款,则获得双倍定金8万元;若乙选择违约金条款,则获得6+4=10万元,故乙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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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下列债务不可抵销:(1)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或者故意、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侵权人不得主张抵销,选项A当选。(2)根据债务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选项B、C当选。(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金钱债务可以抵销,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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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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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法定抵销权中的抵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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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1)选项A: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3)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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