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月末一次计算当月的单位成本,在此基础上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成本。甲材料平均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200×40+400×35+400×38)÷(200+400+400)=37.2(元);
5月份发出甲材料的成本=500×37.2=18 600(元),B选项正确。
【知识点拓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优点:计算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2)缺点:平时无法从账面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选项C,计入销售费用。
【知识点拓展】
1.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2.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3.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注意]
①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
②多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③金额较小的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知识点拓展】
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存货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存货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注意]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存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故AB选项正确。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且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计入总成本,故C项正确、D项错误。
【夺分锦囊】
1.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并未转移至受托方,所以委托代销商品属于企业的存货。
2.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计入存货总成本,不影响存货入账价值,仅仅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3.运输途中的非合理损耗会减少存货总成本,影响存货入账价值,但存货单位成本不变。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照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照计划成本核算。
【知识点拓展】
1.原材料的日常收入、发出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2.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等问题,具有方法简单、核算程序简便易行等优点,由于不能直接反映材料成本的节约或者超支情况,不便于对材料等及时实施监督管理。这种方法通常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监督管理要求不高的企业。
3.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监督管理复杂且要求较高、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入、发出的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