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请求钱某补足出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请求认定乙公司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 续,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当责令当 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法 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本题中,出资人赵某用商铺不动产出资,但未履行权属变更手续,法院责令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变更手续后,赵某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所以法院应认定其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不予支持。根据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 财产贬值,出资人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本题中,钱某出资的机器设备因为市场变化发 生贬值,所以钱某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 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 土地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本题中,出资人 乙公司在法院指定的期内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所以应认定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下列行政争议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选项 A 不当选;(3)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选项 C 不当选;(4)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选择 D 不当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特定机构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该特定机构是( )。

下列权利中,可以作为代位权行使对象的是( )。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可代位行使。 其中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包括:(1)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选项 B 当选。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后,失票人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有( )。
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征收、征用行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