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合伙协议经过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还需要向登记机关备案方可生效
  • B.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C.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D.合伙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选项A不当选;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选项B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C当选;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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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须继续占有转让动产的,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但将占有权交由出让人行使一段时间,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此占有属于占有改定,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观念交付的三种方式主要区别有哪些?

观念交付的方式如下表:

方式当事人核心识别标志

物权转移时间

简易交付

两方

买方先借(租)后买

买卖合同生效时
占有改定

两方

卖方先卖后借(租)

约定生效时

指示交付

三方

购买前为第三人占有

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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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标的物设立担保物权的,视为同意购买
  • B.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的,出卖人有权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 C.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购买
  • D.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选项A当选。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无权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选项B不当选。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选项C不当选。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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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向非合伙人李某借款5万元,李某欠甲企业8万元,甲企业尚欠乙公司货款30万元。下列关于甲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若张某无力偿还李某5万元,李某有权代位行使张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 B.若甲企业无力清偿乙公司债务,张某清偿的数额超过应分担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C.甲企业欠乙公司的30万元货款,应当先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李某以其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对甲企业的债务后,只需偿还甲企业3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D不当选;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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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是(    )。

  • A.

    吴某故意将赝品古董花瓶指述成真品,以高价卖给不知情的钱某

  • B.

    7周岁的赵某未经父母同意给喜欢的游戏充值600元

  • C.

    孙某从李某处购买自制枪支用于打猎

  • D.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郑某花费50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受欺诈的;(3)受胁迫的;(4)显失公平的。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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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慈善家李某于 2020 年设立了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 2022年度签订了三份赠与合同。

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电热毯赠与乙养老院并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乙养老院在使用该批电热毯时发生火灾,导致乙养老院部分财产被烧毁。经鉴定火灾是由电热毯质量不合格所引起。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6月10日,甲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已经使用一年的叉车赠与丙建筑公司,6月20日交付。6月19日,甲公司因一项工程建设仍需要使用该叉车两个月,遂通知丙建筑公司先撤销赠与。未来再考虑叉车赠与事宜。丙建筑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在赠与合同上签字盖章,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

7月10日,甲公司与丁民办学校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赠与丁民办学校10万元,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7月11日,甲公司向丁民办学校支付10万元。8月10日,甲公司调查学校已经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所拖欠的教师工资,遂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丁民办学校认为其对赠与资金有权调剂使用,拒绝归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人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结果却因电热毯质量不合格引起火灾,导致受赠人养老院遭受损失,所以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丙建筑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除非法定不允许撤销的除外。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无须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本题中,不存在法定不允许撤销的情形,且赠与财产叉车还未交付转移,所以赠与人甲公司可以撤销赠与。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向受赠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后,受赠人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法定撤销的情形之一。本题中,双方约定的赠与款项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民办学校违反该约定义务,赠与人甲公司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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