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有关人员股份转让的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发起人王某于 2014  4 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

  • B.

    董事郑某于 2014  9 月将其所持甲公司全部股份 800 股一次性转让

  • C.

    董事张某共持有甲公司股份 10 000 股,2014  9 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 2 600  

  • D.

    总经理李某于 2015  1 月离职,2015  3 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选项 A 不当选;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不超过 1 000 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转让比例的限制,选项 B 当选,选项 C 不当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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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拾得遗失物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B.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C.

    遗失物自有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D.

    拾得人因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拾得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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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扩展业务,在外地设立了乙分公司, 下列关于乙分公司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
  • A.

    乙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 B.

    乙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 

  • C.

    乙分公司有独立的公司章程   

  • D.

    乙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应当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选项 A、B、D 当选。

【知识链接】

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项目子公司分公司
与母(总)公司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基于股权而存在控制与依附关系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法人地位具有法人资格,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提示】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经营活动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公司的名义(即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2)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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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B.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按其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 C.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 D.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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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已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还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 

  • B.

    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C.

    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 D.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 A 不当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选项 B 不当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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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0 年 8 月,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各出资 100 万元,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四名股东各持股 25%,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股权转让及股权继承未作特别规定,全体股东亦未作特别约定。

2021 年 9 月,赵某因病去世,其女儿周某作为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赵某所持公司全部股权。钱某不同意该股权继承,向周某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提出按照市场公允价值 200 万元购买该股权,遭到周某拒绝,钱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2 年 2 月,孙某为儿子购买婚房缺少资金,遂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甲公司10% 的股权以 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钱某得知后,不同意该股权转让,主张按照相同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购买孙某所持甲公司 5% 的股权,遭到孙某拒绝。

2022 年 5 月, 因孙某与其他股东在经营理念上的差异越来越大,其他股东在甲公司股东会会议上一致通过甲公司分立的决议,由孙某独立持有一家小公司,其他股东留在甲公司。孙某不愿独立经营,对该项决议投了反对票,甲公司股东会依法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孙某因此对甲公司经营心灰意冷,遂要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并退出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及股权继承未作特别规定,全体股东亦未作特别约定,故钱某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2]
答案解析:

钱某对孙某转让的股权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本题中,孙某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李某属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钱某对此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要求3]
答案解析:

孙某有权请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本题中,孙某对公司分立决议投了反对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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