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2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申请办理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选项A当选;(2)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选项C、D当选;(3)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4)合伙协议,选项B当选;(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2)选项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1)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本题中,合伙协议未约定,且合伙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伙人甲、乙、丙的实缴出资比例为1:1:2(30:30:60),所以此次利润应按1:1:2的比例分配给甲、乙、丙,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1)选项A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即“不得抵销,不得代位”;(2)选项BD: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即“可以收益,可以强执”。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合伙人可以通知退伙:(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