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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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白酒品牌使用费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白酒收取的押金在收取时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该酒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 300000 +(20000 + 23400)÷(1+13%)] ×20%+3×1000 ×2 ×0.5 =7068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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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的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800×500+900×600+900×100)×15%=15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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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带料加工金银首饰,计税依据为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价计税;
选项C,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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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啤酒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确定税率级次。
选项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选项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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