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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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必备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选项A当选;(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选项 B当选;(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日期,选项 D当选;(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选项 C当选;(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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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因此,未先行调解并未违反仲裁程序,不会导致仲裁裁决可撤销。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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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不当选;(2)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选项B不当选;(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选项C不当选;(4)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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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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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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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赵某不向甲公司报告其买入甲公司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赵某作为公司董事,其不向甲公司报告其买入甲公司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孙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2万股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孙某作为监事,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甲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上市交易,孙某转让行为发生于2019年8月)不得转让,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3]
答案解析:李某全部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5万股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李某2019年12月从甲公司离职,2020年3月即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转让时点距离其离职时间不足半年,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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