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债权人的起诉权并不消灭,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选项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干涉。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D,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选项B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18年中级《经济法》真题
点击去做题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根据规定,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选项A、B不当选;(2)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C不当选;(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判断题](本题已根据最新教材改编)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组合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在M市,2019年6月发生事项如下:(1)销售自产的建筑用的砂、土、石料,取得货款3429.9万元(含增值税),取得运输装卸费114.33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工程设备1000万元用于开采砂、土、石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30万元。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2)购进办公用品一批,进项税额为3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经M市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事项(1)应缴的增值税=(3429.9+114.33)÷(1+3%)×3%=103.2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事项(2)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规定,外购货物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要求3]
答案解析:事项(3)甲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500×(1+10%)×13%=71.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组合题]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同城的乙公司,该支票记载了付款日期,但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该支票后,其财务人员对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进行了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乙公司在5月25日向甲公司开户行提示付款,遭到退票。甲公司开户行退票理由如下:(1)支票上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记载与其他内容记载的字体不一致,显然不是出票人所记载;(2)支票上记载了付款日期。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成立。根据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即出票人可以授权收款人就支票金额补记。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出票人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要求2]
答案解析:不成立。根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
②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220=720(万元)。
③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690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额的5‰和发生额的60%较低者。50×60%=30(万元)与4600×5‰=23(万元)比较,23万元较低,所以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
②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5万元。
②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纳税调增=84-72=12(万元)。
③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5+12=17(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①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②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5+40=45(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①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38-28=1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①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
②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所以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