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某货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及仓储,其中仓储业务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2020年4月租入一幢房产作为公司行政办公楼。年租金为65.4万元,于当月支付一年的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金额60万元,税额5.4万元;采购办公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金额76.37万元,税额9.93万元,无法划分用途;支付用于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修理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假定公司的货物运输业务和仓储业务的销售额比例为8∶2。问题:
[要求1]支付租金的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金额为多少?
[要求2]采购的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金额为多少?
[要求3]支付车辆修理费的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金额为多少?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即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采购的办公用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93×8/10=7.9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支付的车辆修理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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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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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适用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是(  )。
  • A.烟草制造业
  • B.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 C.房地产业
  • D.娱乐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选项A);(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选项C);(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选项D);(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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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过时)下列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 A.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物流辅助业小规模纳税人
  • B.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
  • C.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小规模纳税人
  • D.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最新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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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下列处理符合规定的有(  )。
  • A.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先允许抵扣
  • B.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已申报抵扣的,暂先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 C.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已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 D.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后,尚未申报抵扣的,可继续申报抵扣
  • E.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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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其增值税销售额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  )。
  • A.向政府部门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
  • B.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费用
  • C.向建筑企业支付的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 D.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土地出让收益
  • E.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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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该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A类面霜1500瓶,每瓶20克,每瓶不含税销售价400元,款项678000元已收存银行。
(2)销售生产的B类护肤液50箱,每箱20瓶,每瓶60毫升,每瓶含税售价61.02元,货物已发,款项61020元已收存银行。
(3)销售生产的C类面膜300盒,每盒5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总价27000元,增值税3510元,款项尚未收到。
(4)将A类面霜、B类护肤液各1瓶和C类面膜2片组成套装,以每套不含税价490元委托甲企业代销,已收到代销清单,当期代销100套,款项尚未收到。
(5)将本单位生产的C类面膜120盒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职工。
(6)将2016年3月在本地自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3年房租款1050000元,该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7)本月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千克)

不含税单价(元)

1 香水精 50 1000
2 酒精 100 20
3 珍珠粉 500 50
4 面霜 500 600

采购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除珍珠粉的专用发票未确认抵扣,其他专用发票已在本月申报抵扣,以上材料均未领用。
(8)支付销售化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218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当月已申报抵扣。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A类面霜每克不含税价格=400/20=20(元),为高档化妆品。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500×13%=78000(元)
应纳消费税=400×1500×15%=90000(元)
业务(2)B类护肤液每毫升不含税价格=61.02/(1+13%)/60=0.9(元),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61.02/(1+13%)×20×50×13%=7020(元)
业务(3)C类面膜每片不含税价格=27000/300/5=18(元),为高档化妆品。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510元。
应纳消费税=27000×15%=4050(元)
业务(4)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商品出售的,按照全额缴纳消费税。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490×100×13%=6370(元)
应纳的消费税=490×100×15%=7350(元)
业务(5)发放职工福利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8×5×120×13%=1404(元)
应纳消费税=18×5×120×15%=1620(元)
业务(6)应纳的增值税=1050000/(1+5%)×5%=50000(元)
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1000×13%+100×20×13%+500×600×13%=45760(元)
业务(8)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800元。
当月应纳的增值税=78000+7020+3510+6370+1404-(45760+1800)+50000=98744(元)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90000+4050+7350+1620=10302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项目 栏次 一般项目
本月数
销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1

74080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740800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5

1000000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7

 

(四)免税销售额

8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9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税款计算

销项税额

11

96304

进项税额

12

47560

上期留抵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14

 

免、抵、退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47560

应纳税额

19=11-18

48744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50000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9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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